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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便宜旅游券时要警惕购物陷阱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今年第三号旅游服务警示,提示市民在网购便宜旅游券时,要警惕购物陷阱。

  近期,王女士夫妇想去港澳旅游,听说网上热销一款旅游券,要2元钱就可以买到价值3980元的港澳4天3夜双人游优惠券。王女士拨打旅游券上的电话咨询,对方说“此类销售受香港政府支持”,所以价格便宜,除此以外,每人还要交170元导游小费和50元口岸手续费。因为是优惠券,所以不会签订旅游合同。

  王女士称,她也明白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也听说过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事情,但是她想香港是购物天堂,去了肯定是要买东西的。看着网上400多条成交记录,她毫不犹豫地下单报名。四天行程下来,王女士被导游带着天天在购物店转,最终买了2万多元的钻石、手表。王女士回来后,买的商品经鉴定都是假货。她想要投诉,一查询才知,旅游券上的“XX旅行社”和联系电话都是假的。

  对此,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游客发布警示:

  第一,以此类旅游券方式经营是恶性价格竞争,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商家宣称的“此类销售受香港政府支持”的广告不实,香港政府对此并不知情。

  第二,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旅游者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

  第三,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住宿、车辆、餐食等标准,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第四,旅游者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并妥善保存。

  第五,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综合考虑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不要单纯追求低价,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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