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重奖”干部提升学历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锦屏县于2008年出台了《锦屏县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奖励办法》,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提升素质。目前,已兑现287名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奖励资金65.5万元。
该县奖励办法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提升学历的都进行奖励。对在职干部学历提升至大专的奖励其总学费的50%;提升至大学本科的奖励55%,取得学士学位的奖励60%;提升至硕士研究生的奖励65%,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70%;提升至博士研究生的奖励75%,取得博士学位的奖励80%。
(陆应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