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农村五保低保政策实现“四衔接”
据金黔在线讯 为确保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黄平县以实施农村低保为契机,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低保制度进行“四衔接”,收到了理想效果。
一是供养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的衔接。以财政承受能力和消费支出为依据,合理制定和调整供养标准。散居五保对象的保障标准参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集中供养的保障标准比照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对五保供养标准建立起了自然增长机制。
二是做好五保对象与低保保障对象的衔接。将五保对象作为农村“三无”人员与其他特困对象一起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五保对象参照农村低保标准,给予全额保障。
三是供养资金与低保资金的衔接。将五保供养资金与低保资金一同足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财政兜底。
四是管理操作上衔接。在具体操作上,将五保对象作为农村低保对象录入管理系统,在类别上注明“农村三无”,同一个系统管理,分类统计汇总。供养资金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到五保对象本人,做到了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