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排查城市低保对象 清理保障金198827元
据州民政局消息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成果,黄平县近日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此次排查,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社会保障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排查的对象为今年3月底前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所有对象和新申请城市低保的对象。采取“一查、二看、三算、四评、五公示”的方法进行。
在排查过程中,将因家庭收入明显增加、到龄领取社保养老费且人均收入超过保障标准以及死亡等原因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取消,并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情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
通过对1005户1849名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共清理保障金198827元。其中,续保219户391人,续保资金30622元;调增590户1126人,调增金额44334元;调减16户25人,调减金额1208元;新增25户52人,新增金额4792元;注销155户255人,注销金额25183元。核定5月份城市低保对象850户1594人,核定保障资金221460元。从5月份起,城低保标准提高到210元。5月份人均补差达到139元,比4月份提高30元,真正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有效促进了该县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