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12·17”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
本港讯 (穆寅虎 特约记者 侯天智)日前,笔者从雷山县公安局获悉,去年12月17日,发生在雷山县桃江乡的“12·17”故意杀人案,经过该公安局一星期的的调查走访现已顺利告破,犯罪嫌疑人龙某畏罪服毒自杀身亡。
去年12月17日9时30分,雷山县桃江乡掌雷村村主任龙某某向该地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报案,在本村公路“也辽”(地名)处发现本村三组村民龙某死在路边。接到报案后,雷山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侦破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该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及时成立专案组,于当天晚上18时亲临发案现场指挥侦破工作。
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经比对认定以及尸检表明,根据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初步认定,李某(女、35岁、已婚、桃江乡掌雷村四组人),是被龙某(男、41岁,与李某关系暖昧,桃江乡掌雷村三组人)用刀砍断双手后,失血过多至死,后犯罪嫌疑人龙某畏罪服毒自杀身亡。